刊登广告 | 在线反馈 | 诚邀合作 | 免费注册 | 会员帮助 | 会员登陆 
卖车信息
买车信息
车闻资讯
车友社区
会员管理
   滚动新闻:
业界动态 政策法规 购车指南 维修保养 保险理赔 汽车知识 汽车文化 汽车展会 赛车风暴
汽车导购 购车手册 汽车维修 汽车保养 汽车保险 交通法规 国内车展 海外车展 靓车佳丽
  您的位置:首页  车闻资讯  政策法规   牌证相关法规  正文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重新修订
字体:[] [] [小]    编辑:刘小霞    阅读数: 次    发布日期:2008-2-22
据悉,在第四届中国进口汽车高层论坛上,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表示,自《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由于缺乏细则,导致国外公司通过将国产车和进口车并网销售,加大了对销售网络的控制,因此现在有必要进行完善。
2007年1月1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当时规定,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必须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获得授权的经销商才能到工商部门备案。未经授权的汽车经销商需要退出汽车销售市场。
由于当时国内进口车经销商大部分都没有厂商授权,因此《办法》直接导致了国内进口车经销商数量的大幅减少,这使进口车市场的竞争压力大大减小,不过“幸存”下来的代理商刚松了口气,就很快被来自厂商的压力挤得透不过气。由于国外汽车厂商对经销商拥有生杀大权,因此几乎可以随意调整每月在华投放进口车辆的额度,“厂商先是测算了国内对该车型的需求量有多大,然后就根据这个数字投放车辆,因此进口车市场一下子从以前的‘供大于求’变成了‘供不应求’,经销商也无法可想”,本市外高桥的一家进口车代理商告诉记者。而这也造成了去年整体车市低迷,但进口车却“逆市涨价”的怪现象。金 超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二手车城
加入收藏 | 打印本页 | 发给好友 | 我要投稿 | 我要报错 | 关闭本页
  相关资讯   热门资讯
 新 闻 搜 索
类 型:
日 期:
关键字:
 要 闻 回 顾
 推荐二手车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服务条款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企业建站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汽车网址 | 汽车游戏
服务热线:0769-85090800 (广告、合作:赵生)、85079998 (客服、友情链接:潘生)、反馈邮箱:ck3000@AliBaBa163.COM
祥安二手车交易网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德政西路278号 传真:0769-85071779 邮箱:alibaba163@alibaba163.com
祥安二手车交易网(2004-2007)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祥安  
粤ICP许可证 B2-20050032号 粤B2-2005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