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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公布
字体:[] [] [小]    编辑:陈华权    阅读数: 次    发布日期:2008-8-5
近日,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布了交通行业强制性标准JT 719 - 2008《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以下简称《限值》),这一标准将自今年9 月1 日起实施。就在1 个月前,《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也已正式对外发布。“现在,客车和货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都已经公布,具体执行办法仍在交通运输部审议,一有结果就会对外宣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永福近日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

  大多数企业通过第一关

  本次公布的《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与营运客车的测量方法基本一致。只是自卸车的测试速度与其他车型有所不同,此外,在空载时,半挂汽车列车需将牵引车与半挂车脱挂。《限值》中分别对自卸车、汽车(单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按照不同吨位标定了燃料消耗量限值,分两阶段实行。记者询问了几家重卡企业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目前企业的产品基本上能够满足这两个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

  李永福认为,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是经过市场调研和实际试验后得出的结果,对企业现有的产品影响很小,至少85% 以上的产品都能够满足要求。而第二阶段的限值则需要企业通过改善自身产品才有可能达到要求。

  如何实施成为关键

  营运客车和货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都已浮出水面,但是如何执行仍是谜团。

  记者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可能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将更多地针对商用车企业生产的产品,而非营运企业。“我们建议交通运输部企业,凡是生产的公告车型只要进入营运市场销售,就必须到交通运输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测试。通过后,将测试结果在交通运输部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由相关部门开具合格证,企业凭借合格证可以将已经测试合格的车型在市场上销售,并进入营运市场。如果企业的产品确定不从事运输经营活动,比如一些企业自购客车作为上下班的通勤车辆,可以不做相关测试。”一位参与编制《限值》的人士说,“但是最终如何实施还要等待交通运输部来确定。

  记者感言

  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到底应该管住生产企业还是管住营运企业?

  从生产企业入手,无疑给企业产品上市增加了一道审查的程序。如果每一款车型都要进行检测才允许销售,生产企业为此要付出的时间和费用不可小觑。因此,有业内人士建议,按照基本车型进行测试,合格后整个车型系列均符合规范。另外,由于用户用途不同(同一车型是否用于经营均有可能),生产企业很难据此来决定是否进行测试。

  如果从营运企业入手,交通运输部由于直接管辖车辆营运证,可以通过车辆营运证对运输企业作出要求: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必须达标。这样,既能保证《限值》标准实施的效果,而且这种要求最终也将通过运输企业传导给车辆生产企业,促使企业生产出更节能的车辆。

 作者:佚名
 来源:祥安二手车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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